星报综合报道 韩国宪法法院26日宣布废除刑法中一项涉及处罚通奸者的法条,认定实行60多年的通奸罪违反宪法,侵犯公民个人权利。就是否废除这一法条,宪法法院9名法官投票表决,7人支持,2人反对。
宪法法院当天对共17件通奸相关案件进行统一审理并裁决,韩国刑法第241条规定处罚通奸者违背宪法。法院认为,国家用法律来处罚通奸行为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由此,有关法律规定在宪法法院宣判后立即失效,这条规定在制定后时隔62年被废除。
投支持票的法官认为,“通奸入刑”法条侵犯公民个体选择性伴侣的自由以及个人隐私权。婚外情属于家庭内部事务,不应划入刑事犯罪范畴,就算入刑,鉴于其复杂特性,也应视具体情况量刑,不能搞“一刀切”。投反对票的法官则认为,出于维护性道德和婚姻制度目的,这一法条仍有存在必要。
根据宪法法院的此次裁决,宪法法院2008年10月30日宣判有关规定合宪后因通奸嫌疑被起诉或被判刑的约5000人将不再受制裁。韩国刑法第241条规定,有配偶而通奸者和通奸对象,均可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