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2月23日,雅西高速迎来返程高峰,冕宁段发生车祸,堵车数十公里。由于不少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运送伤员的凉山州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被堵在路上。为了在冕宁段这20多公里“突围”,救护车上的医生伍江上百次喊话恳请让出应急通道。(2月25日《成都商报》)
事实上,人们都知道,救护车一旦载上伤病员,将与时间赛跑,因为这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对于救护车来说,争分夺秒地赶到医院是神圣的职责。更重要的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也赋予了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必须让行”等道路优先使用权。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在我国,救护车并未受到人们的敬畏,也未能完全享受到法律赐予的“特权”。
而在德国,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的警笛声即使发生交通意外,也要尽力让出车道,如果发生拥堵,最里道的车就算冲上人行道,也必须把道路让给救护车通过。
因此,我们不妨借鉴国外做法,出台专门的法律规定,使“为救护车让道”,成为一种制度常态。同时,制订具体的处罚细则,提高“不为急救车让行”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