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包来旭被判放火罪成立,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包来旭当庭表示“没有异议”,律师称是否上诉春节后决定。综合新华社
公交车上纵火致30人受伤
包来旭,甘肃漳县人,1980年生。多年前,小学未毕业的包来旭就离家出走打工。后患肺结核回家治疗,其两个在外打工的哥哥每月寄钱给他治疗。2008年,包来旭病愈后再次离家到浙江义乌打工,且未与家人打招呼,此后也未再联系家人。2013年9月,包来旭肺结核复发到杭州红会医院住院。治疗一周后,包出院时,病情已有所控制。
2014年7月5日,一辆载有80余名乘客的杭州7路公交车途经杭州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突然发生燃烧,沿途市民经过后纷纷参与到救火和救人的队伍中,但大火迅速蔓延,在短短6分钟里依然造成30人受伤,其中重伤者达到20人。事件后被警方确定为放火案件。同月8日凌晨,放火嫌疑人身份被确定,杭州警方宣布该案告破。
检方不能同意从轻量刑意见
2015年1月28日,法庭对该案依法进行了庭审,截肢后的包来旭躺在病床上受审。庭审现场,包来旭对指控的放火罪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认罪。包来旭说,因为自己常年患有肺结核,治疗效果一直不理想,遂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检方认为,包来旭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故意引起了火灾,严重侵犯危害不特定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造成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意极深。
包的辩护人金亮新希望法庭能考虑对包减轻量刑,称包来旭是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真实诚恳、对后果感到无比自责,也希望弥补。检方认为,包的行为是一种极端反社会行为,是对法律和秩序的挑战,近年来公共场所频发的暴力安全犯罪事件,伴随着大量无辜群众的伤亡。必须对极端暴力行为零容忍,不能同意从轻量刑意见。
是否上诉将在春节后决定
据了解,包来旭在治疗及和律师会见期间,表示愿意捐献有用的器官,以取得被害人和社会公众的谅解。
昨日,杭州市中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包来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上次庭审时不同,他没有身着病号服,而是穿了一件灰色运动服,右脸烧伤疤痕严重。在听完宣判后,他轻声表示“没有异议”,脸上没有太多表情。
包来旭的律师表示,现在还不能决定是否上诉,将在春节后决定是否上诉。包的家人至今没有参与过庭审的相关事务,未与律师做过任何联系。“包来旭本人也说不想再连累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