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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十年前旧公文 今日在陕西还管用?
“民转公”指标卖钱 政府岂能生财无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2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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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十年前旧公文 今日在陕西还管用?

 

□钱夙伟

1月4日,陕西岚皋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发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公开信,因涉嫌抄袭山东威海十年前的公文被网友举报。8日,岚皋县政府回应称,涉事人员已被警示训诫后调离原单位。(2月8日《华商报》)

公文抄袭成风,乃至成为官场的潜规则,是因为公文已经堕落成为官样文章,有一套固定的格式、用语,即使不去抄,大凡也是同一个模样,毛主席当年在《反对党八股》中早有描述。而现在的特征,通常是空话、废话、套话包装之下,失去了本真的面目,云山雾罩,架床叠屋,穿靴戴帽,了无趣味。

公文抄袭既是文风问题,但从根子上说,是工作作风问题。正是因为工作上的得过且过,也就没有新的思路和创意,只能照搬人家,于是即使是外地的,甚至是十年前的,也照样可以“符合实际”, 而公文本来就不过是完成既定的程式,比如有关安全生产的公开信,只是出于工作应付的需要,于是,照抄人家的,既省事,又“管用”,公文的如此抄袭,也就不可避免。

杜绝公文的抄袭,不仅需要个性化的表述,包括语言、行文的别具一格,更需要对实际工作的深入调研、独立思考,也只有在此基础上才有真正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真知灼见。而如此切合实际的公文,就必然是无法抄袭的。而这样的公文写作,也才能还公文政府部门重要工具的本来属性,表面文章、形式主义的公文也将因此被人唾弃,“官样文章一大抄”也终将成为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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