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官员锒铛入狱后,大都会写下“情真意切”的忏悔文字。我在研究这些“忏悔录”时,发现许多有趣甚至可笑的论点。比如,最常见的是类似这样的话:“本人是受党培养多年的高级干部,可随着官职的越来越高,却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有时竟把自己等同于一名普通群众……”
在这些贪官的眼里,普通百姓的觉悟很低,否则,何来一比?想当年为了振兴国企,那么多下岗工人含泪离开工厂,自谋出路,在风风雨雨中打拼生活,你能“等同”吗?出门没有小车,下去没有迎来送往,没有杯光酒影、前呼后拥,你脸色好看吗?为了顾全大局,扒开淮河大堤蓄洪,让洪水一次次吞噬自己的家园,你能做到吗?上级三令五申要求多占住房的领导干部交出钥匙,请问你交了吗?反“四风”、“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不能说不严厉,可依然有人顶风作案,难道你的觉悟比普通百姓高吗?
贪官们的“忏悔录”里,还有这样的话也常见:“开始收些钱物,只是觉得那是人情往来,没放在心上,可渐渐便不知不觉地滑向了犯罪的深渊……”按照贪官们的逻辑,受贿源自人情往来,那么请问,你的“人情”生自哪里?又“往来”何处?你的“人情”哪一次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拿国家的利益、集体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去“往来”?
何谓“渐渐不知不觉地滑向犯罪深渊”?有的索贿受贿上百次,金额也是数千万甚至亿元之巨,何谓“不知不觉地”?乡野顽童偷摘一次邻居的桃子被发现了,还吓得脸都白了,你成百万上千万的拿不该是你的钱财,竟然“不知不觉”?
我丝毫不怀疑有些贪官的忏悔是真诚的,可忏悔录里的种种“谬论、歪理”,不正是他们心迹的真实表露吗?而恰恰是这些看似堂皇的“理论”,“指导”着他们一步步走上罪恶的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