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戏言成真 他一怒勒死前女友
不满女友“不忠” 他恼羞成怒放火报复
多次借钱未果他手持尖刀捅死“发小”妻子
3上一篇 2015年2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多次借钱未果他手持尖刀捅死“发小”妻子

正言 蔡娜娜 记者王玮伟
 

星报讯  因多次打电话给发小刘某借钱未果,男子身藏两把尖刀来到其家中,发现仅其妻子在家,便提出让她打电话给刘某,遭拒后,男子一怒之下,手持尖刀捅死友妻。2月5日,合肥中院公开审理此案。

被告人孙某,合肥人,48岁,小学文化,无业。1991年,曾因抢劫罪获刑7年。法庭上,孙某称,他与刘某系发小,刘某先后借给其30多万元,案发前晚,他刚吸食完毒品,想从刘某那借点钱,次日来到刘某家中,发现刘某不在家,与刘某妻子几言不合,引发矛盾,遂用尖刀捅向刘某妻子赵某。

检方指控,孙某与被害人赵某的丈夫刘某相识多年,2014年6月10日17时30分许,孙某因之前多次电话联系刘某借款未果,便来到合肥市经开区赵某家中,与赵某在卧室聊天时提出由赵某给刘某打电话,但遭到赵某拒绝。一怒之下,孙某从随身携带的拎包中掏出一把单刃尖刀威胁赵某。

因赵某仍拒绝给刘某打电话,并打开卧室窗户,孙某害怕赵某呼救,遂用单刃尖刀架在其颈部,将其向屋内拖拽,赵某反抗并呼救,孙某对其颈部、胸部、背部等处捅、划了数刀,致其当场死亡。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提出了56万元的民事赔偿。对此,孙某表示愿意尽全力赔偿。孙某的辩护律师也表示,案发后孙某在妻子的陪同下主动投案,该行为应属自首,具有法定减轻情节,并且孙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忏悔,有一定悔罪表现。

检方认为,被告人孙某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