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玉环县楚门镇一名老人当日因酗酒摔倒,8分钟内,有4辆车、23名行人经过,但没人将老人扶起。老人最终被一辆白色轿车碾压后当场死亡。事发村的村主任解释,无人扶是因该老人是当地出了名的酒鬼,以前也曾多次摔倒。扶起来后,他就说是别人推倒的,要别人赔钱。(2月4日《新京报》)
对于假摔讹人,自然属于公众不齿人物,其对社会公共道德所造成的冲击当然也是负面的。然而,画面中老人的“假摔”,恐怕与不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村主任称,在摔倒前,老人就在距离摔倒处不到20米的小店喝酒。其当场摔得鼻子耳朵里都是血。试问,当场摔得鼻子耳朵里都是血的假摔谁敢一试身手?
老人摔倒之处为一路口,南来北往的人群中,未必全都知道此人是一个酗酒闹事者。那么,知情者知道他是一个道德劣下者而避而远之,不知情者为何也没有人上前加以搀扶?
关于酗酒者,到底该不该予以道德一扶?酗酒而醉者,常人都能遇到,醉卧之处或马路边或小街小巷。假如不能获得其家人联系方式,也至少应当将身处马路中间的酗酒人士搀扶到安全的路边。遭碾压而不幸死亡的老人还不到60岁,被栽之以醉鬼“假摔讹人”之名似有不妥之处,至少这次老人真的不是假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