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非常后悔,尤其是给在大学学习的女儿脸上抹了黑。”昨日,在合肥中院的法庭上,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广告中心主任王某某说道。
现年52岁的王某某因涉嫌贪污受贿19万余元而站上被告席,法庭上,王某某认罪悔罪,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指控:涉嫌贪污受贿19万余元
检方指控,王某某在担任安徽广播电视台广告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夏某某等经营的合肥某广告有限公司与安徽广播电视台的业务合作提供帮助,使两公司的广告业务在安徽卫视得以投放。
2013年至2014年间,王某某先后收受现金10万元人民币和一块卡地亚手表。经鉴定,该手表价值人民币4.85万元。 2013年春节,王某某收受4千元购物卡。
此外,检方还查明,2012年11月和2013年10月,安徽广播电视台举办广告征订会期间,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广告中心综合部人员为其在两家酒店各办理一张2万元的不记名酒店消费卡供个人使用,以上4万元均在广告征订会经费中予以报销。
现场:坦言给女儿脸上抹黑
庭审中,王某某不断忏悔。对自己从公务员岗位转岗到此任职的一年多时间里,放松了自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感到非常后悔,尤其是给还在大学学习的女儿抹了黑,都不敢叫她来看自己受审的样子。
针对检方指控,王某某没有任何异议。去年9月份,王某某在配合纪检部门调查时,主动供述了组织尚未掌握的犯罪情况。案发后,他也积极退赃。
对此,检方认定,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自首,可获得法定从轻处罚的机会。
此外,检方出具的证据表明,王某某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时,曾积极检举了他人涉嫌犯罪的线索。公诉人表示,1月30日,该案已经立案调查。不过,因案件正在调查,王某某能否构成立功或重大立功,暂时还无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