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1年,叶某承包庐江某小区的施工工程,本应支付劳动报酬的叶某,却于2014年6月突然失去联系,导致50名农民工尚有238万工资未结。直到今年1月底,叶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刑拘时,这才主动缴纳238万元拖欠款。
市场星报记者了解到,叶某无故失联后,众多农民工向庐江县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反映,该监察大队立即向叶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在收到该决定书后二日内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但叶某逾期仍未予支付。
其后,庐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5年1月份先后2次电话通知叶某处理拖欠工资事宜,而叶某均声称其在山东讨薪,拒不回庐江处理。
1月12日庐江县劳动监察大队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移送至庐江县公安局,庐江县公安局于1月17日将叶某抓获归案并于1月26日将此案移送至庐江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受理此案后,庐江县检察院立即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进行了释法说理,协商还薪事宜。经过多次调解,叶某与农民工达成刑事和解,叶某支付了拖欠一年的农民工工资238万元,农民工也对其行为予以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