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意见已下发。意见提出职级晋升具体条件,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今日本报12版)
最新的一项公共人事制度调查显示,公务员管理在激励制度、晋升制度、工薪制度、责任制度、退出制度、考核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比如,过去对公务员的激励,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晋升,而晋升的空间又非常有限,导致公务员将晋升的激励功能无限放大。如此语境下,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展公务员晋升通道,表明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向前迈进了实质性一步。
公务员晋升制度改革,打破了公务员“职务高工资就高”的惯例,在保持现有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建立依据级别和任职年限等条件晋升职级的制度,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说通俗点,就是让那些虽未当官,但资历长、积累贡献多、承担任务重、个人能力强的一般公务员,也能够与当官的一样晋升职级,得到组织的认可,享受与同职级当官者差不多的工资待遇。
然而,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应以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目标,创新考核机制,形成全方位考核评价综合体系。体现出“老实人不吃亏、无为者无机会”的考核理念,让端着“金饭碗”的公务员开始有危机感。更重要的是,完善约束机制与退出机制,真正打破公务员的“金饭碗”,使公务员职业回归公共服务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