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网曝“安徽省国土厅办案人员醉酒打伤服务员及袭警”,引发网民及社会关注。 1月31日傍晚,休宁县官方微博对此事作出回应,称当事人夏某非“省国土厅干部”,事发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休宁县公安局调查,1月27日,安徽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下属分站职工夏某等一行,赴休宁县五城镇阳台村和鹤城乡右龙村实地察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后,入住县公务接待点之一的凤湖烟柳酒店。当天晚上,县国土局对口接待,按有关规定安排晚餐,于19时许结束。
餐后,夏某及同事、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在酒店房间商讨研定第二天工作。20时30分左右,夏某一行来到县中心城区逛街,途经一家小吃店(老电影院饺店),自行、自费在该店吃夜宵并饮酒。当晚21时36分,夏某与同事返回酒店房间。22时20分,夏某因饮酒过量呕吐,后殴打正在清理客房的服务员及前来处理此事的酒店保安。23时10分,110接警后指令当地派出所迅速到场处置。夏某滋事过程中造成客房服务人员、保安及处置民警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客房服务员和一名酒店保安于当晚送至县人民医院观察治疗。
目前,夏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