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的背景下,让百姓更好地享受基本医疗这一公共服务,使异地就医群体免于经费垫付和往返奔波,成为各地地方两会上的热点话题。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异地医保的实现需要迈过区域医保体系协作衔接、医疗服务和医保经费监管等多道坎,通过顶层设计、统筹协作、信息互通等途径破阻前行。(2月1日《新华每日电讯》)
2014年12月,人社部等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2015年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努力做到“同城无异地”。新年伊始,从各地执行情况来看,有的步子小一点,如湖北实现“省内异地结算”;有的步子大一点,如重庆将扩大异地就医“跨省结算”合作范围。然而,不管步子大小,均表明异地医保向前迈进了实质性一步。
不可否认,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现在许多人为了获得更好的发展,经常在不同地区流动,可一旦发生了疾病,异地就医结算成一大难题。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2.36亿流动人口,其中跨省流动人口占67.2%,随着流动人口迁徙增加,异地就医矛盾也日益突出。可见,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仅是第一步,“医保全国联网”的终极目标,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异地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然而,基本医保属地化管理制度,给跨省异地结算带来很多困难,如何协调利益冲突成为落实跨省异地结算的关键。信息化建设滞后,省级结算中心没有建立,是其中一个原因。另一方面,医保统筹层次低,不同省份医保缴费水平不同,各省之间医疗水平不一,也是跨省就医结算难的症结所在。特别是,由于各地的医疗消费和筹资水平差异非常大,而且人口流动趋势基本上是由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迁移,如果异地就医结算,会促使大量患者流向大城市大医院,这不仅造成当地医疗资源紧张,还会加剧看病难、看病贵,从而导致医保基金也会“嫌贫爱富”,向发达地区集结,引发医保基金风险。 因此,异地医保“上路”,还须利益调整“铺路”。在各方新的利益诉求之下,必须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利益调整和分配机制,将医保基金在贫富地区之间进行合理调剂。特别是,医保高缴费、高待遇地区,必须做出一定的利益牺牲,应认同低缴费、低待遇地区参保者,并实行无缝对接,将其纳入本地就医结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