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团,继续分组审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市场星报记者从会场上获悉,不少省人大代表都将视点放到了秸秆禁烧上面,认为防治大气污染,完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需要给予重视。
禁烧成绩
火点数不再是全国第一:秋季火点数 比同期减少85.1%
2014年,省政府研究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及考核办法,各级财政对小麦、油菜、玉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20元,对水稻每亩奖补10元,夏季秸秆禁烧结束后,及时根据各地焚烧火点数,扣减奖补资金。其中对夏季大面积焚烧秸秆的霍邱县、省农垦集团,全额扣除奖补资金。
另外,还安排夏季单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排名前三位的蚌埠、淮北、滁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安徽新闻联播》上作情况说明,省政府还通报批评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六安市、淮南市。
据悉,2014年我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扭转了往年工作的不利局面。根据环保部卫星监测结果显示,在环保部卫星监测由去年每天3次增加到2014年每天6次的情况下,我省夏季秸秆焚烧火点数,比2013年同期减少63.68%,秋季秸秆焚烧火点数,比2013年同期减少85.1%,火点数由前几年的连续全国第1位,降至今年夏季全国第2位、秋季全国第8位。
根据环保部卫星监测结果,全省夏秋两季火点总数722个,较2013年下降69%;2014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1.7% 。去年10月13日,张高丽副总理在环保部秸秆禁烧工作专报信息上作出批示,对安徽省做法给予高度肯定。基本实现机动车环检、环保标志核发、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三个全覆盖”, 超额完成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完成了1382个加油站、9座储油库和378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提前3个月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
代表热议
一味的“堵”只是“治标不治本”
来自六安代表团的王云胜、王文永、戚士胜、胡德琴、刘琼、沈荷美、杜方平、王兴、孙自芬、王文忠等10位省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议案”。
今年是国务院国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全国上下向大气污染宣战的开局之年,我省率先提出了全省全面秸秆禁烧的决定,并由省财政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补,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全省空气质量跟往年相比,明显好转。总体来看,秸秆禁烧成效明显,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应该引起高度关注。
“从目前来看,‘火苗’相比往年是有所减少,禁烧效果初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这是以高额补贴和大量人力投入为代价的,每个乡镇前期均投入100万元以上用于禁烧工作(包括收秸秆的补助、聘用人员补助、宣传等费用),加大了乡镇的经济负担,禁烧工作变成常态工作后,投入的资金逐年加大。”10位省人大代表认为,目前这种投入,对乡镇、村的财政运转起到了负面影响,乡镇投入资金太高。
从技术上来说,秸秆利用并没有形成气候,技术和市场也没有成熟。实现一项政策的良性运作,减少政府强制力,增加引导性,从而让市场发挥作用,做好“疏”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一味的“堵”,只能治“标”,引发干群关系紧张,使得部分群众对秸秆禁烧工作产生对立情绪,导致部分乡镇集中在短时间内进行焚烧。每亩补助20元,数额太少,与群众处理秸秆而采取的低茬收割、搬离田块、粉碎旋耕还田等增加的费用差距太大。
处罚额度太低,达不到严管目的
10位省人大代表认为,秸秆禁烧的主要方式为秸秆粉碎全量还田,需要配套秸秆粉碎机及旋耕机,农机部门虽然积极组织货源,但由于厂家生产能力跟不上,无法购买。农机大部分为75马力以下,旋耕机满足不了深耕需要,影响农作物生长,农机配套难。
10位省人大代表在议案中介绍道,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焚烧秸秆行为的处罚金额不超过200元,处罚额度太低,达不到严管的目的。有的农户甚至提出愿意主动缴纳200元罚款,要求对秸秆进行焚烧。对“点火”和“放火”没有法律界定,在有些干群关系紧张的地方,存在个别人故意点燃秸秆临时堆放点或者村干部承包田秸秆的现象。
现有政策奖补资金兑现以县级为单位进行考核,实际工作中,大部分乡镇做到了零火点,火点集中在少数乡镇。按现有政策,对经济不发达县区,难以保证对零火点乡镇按政策兑现奖补资金。
全面推行秸秆粉碎全量还田技术
为使秸秆禁烧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下去,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10位省人大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和储运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水平,制定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将秸秆收储工作排除考核范围,交由收储企业自行运作,乡镇对收储工作给予相应补贴和提供收储场地。
“全面推行秸秆粉碎全量还田技术。开发、引进、推广经济实用的配套技术设备。在农作物轮作茬口紧的农区,推进配套秸秆便捷处理设施,使农民收集处理秸秆快速、便捷,减少或杜绝随意遗弃和露天焚烧现象。”10位省人大代表建议,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及生产作业补助和贷款优惠政策。做好顶层设计,省政府从立法角度给出重罚的依据,解决点火与放火的界定问题,增强法律的约束力。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目前每亩20元奖补资金远不能解决农户进行综合利用成本,建议午秋两季统一标准,提高至每亩每季80~100元。不能盲目大力发展生物质发电。从寿县生物质电厂近几年收储秸秆工作来看,水稻、小麦秸秆燃烧值低,发电效益差,远不如用树皮、树枝和棉柴等发电效益好,因此电厂通过压级压价减少秸秆收购。建议加大对生物质电厂收购秸秆量的考核,将所享受的电价补贴与所消纳秸秆量相关联。
此外,10位省人大代表建议,完善奖励和惩罚措施。对干部、群众的处罚规定,要做到依法惩处,处之有据,对奖补资金考核政策,也要进一步完善,建议对火点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计,考核发放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