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巢湖一男子在淘宝上网购了10盒胶囊,可服用后却出现口干舌燥、胸闷发慌的感觉,经向相关部门核实,发现该产品是“假货”。一气之下,他将淘宝告上法庭并索赔5.4万余元。昨日,市场星报记者获悉,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网购遇“假货”,起诉淘宝
2012年10月27日,巢湖的潘先生在淘宝网上某网店购买了“某品牌资葵元阳胶囊补肾圣品葵力果”10盒,共计4980元。服用一段时间后,他发现,该产品并没有其宣称的保健效果,他反而出现口干舌燥、胸闷发慌的感觉。
他仔细检查后发现,该产品生产企业是郑州某公司。经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发现该产品是伪劣假冒食品。潘先生认为,由于淘宝的失职,导致他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伪劣假冒产品,一气之下,他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淘宝退还货款并支付货款10倍的赔偿金,共计5.4万余元。
被告:无法证明是从淘宝购买
庭审中,针对原告潘先生的诉请,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原告仅提供了一份涉案产品,但没有提供发货依据,无法证明其诉请的胶囊是从淘宝上购买,不排除来源于第三方,且该正品的某品牌资葵元阳胶囊是国家批准的进口食品,有相应的批准文号,此外,淘宝网已尽到了事前提醒的义务。
同时,被告的代理律师指出,原告应当向卖家索赔,且原告主张10倍赔偿依据的是《食品安全法》,依据规定,返还10倍货款是销售者和经营者,没有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承担连带责任,并且被告已充分提供了销售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