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黄山市黄山区耿城镇金桥生态工业园区原副主任、耿城镇政府项目办原副主任方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25万元。近日,歙县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5年,扣押在案赃款14.2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方某某从2006年下半年起至2014年春节,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4.25万元。其中,非法收受材料供应商盛某贿赂款5.85万元,绿化工程项目承包商徐某贿赂款4.8万元,亮化工程项目承建商娄某贿赂款3.6万元,并分别为他们在污水管网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及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关照。
案发后,方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家属代其退出全部赃款。法院审理后,综合其犯罪事实及自首、退赃等情节,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