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合肥中院发布2014年度十大案例,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受贿案位列案件榜首。市场星报记者获悉,十大案例涉及反腐、传销、维权、集资诈骗等多个方面,不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而且还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
贪腐 合肥“房叔”系小官巨贪典型
案件回顾:
贪污腐败案件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次合肥中院十大案例中,共有两件贪腐案,分别为“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受贿案”和“合肥‘房叔’方广云系列贪腐案”。
被告人毋保良,在2003年至2012年间,利用其担任萧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干部调整等方面受贿共计1869.2万元及其他财物。因受贿罪获无期徒刑。
合肥“房叔”案是一起典型的小官巨贪案件。2005年以来,原任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站北社区委书记的方广云,在协助瑶海管委会进行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共计价值300余万元。最终,方广云因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获刑二十年。
法官点评:
自2013年反腐新序幕的揭开,一群群“硕鼠”接连落马。以合肥“房叔”方广云贪腐窝案为例,社居委、户籍民警、拆迁办等形成联手骗房的流水线,是小官巨腐的典型,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法院依法严惩腐败行为,有力地配合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震慑预防腐败犯罪的作用。
诈骗 百氏情缘集资诈骗4.6亿元
案件回顾:
近年来,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产业转型等因素影响,合肥市非法集资类案件呈现持续高发态势,且涉案金额增速明显。
曾震惊省城的百氏情缘非法集资案当之无愧地成为典型案件。丁书琴、丁长青二人系百氏情缘公司股东。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二人以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上100余名个人和单位非法集资4.6亿元。至案发时,有2.2亿元集资款没有归还。最终,二人因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集资诈骗罪三项罪名分别获刑无期与二十年。
法官点评:
反思本案,非法集资标榜的利润率往往都畸高。在此提醒社会公众,在投资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和诱人的表象所迷惑,要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传销 安徽最大组织、领导传销案
案件回顾:
2014年度,合肥中院审结了安徽省最大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
被告人王丽娟等42人以“资本运作”、“连锁经营”为名,不断诱惑多人购买虚拟“份额”,参加名为“资本运作”的传销组织,实行“五级三晋制”,建立层级分明的传销网络体系,从中骗取巨额非法利益。
至案发时,王丽娟领导的传销体系共有“老总”200余人,传销人员共计8500余人,涉案金额达2.4亿元。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42名被告人一年十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点评:
传销是近年来逐渐猖獗的经济类犯罪,一般以国家工程、连锁经营等名义宣传,而实际就是诈骗。希望本案及其他传销案件能警醒社会公众,远离传销。本案各被告人被判处刑罚,打击了传销人员的嚣张气焰,有力地维护了合肥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
维权 开发商违规建房“被和解”
案件回顾:
2006年期间,天友房地产公司将育才花园小区北门楼东侧、西侧的附加房屋各一间,分别出售。2012年1月9日,业主委员会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对房地产公司已销售的上述房屋补偿给小区全体业主40万元。
然而,小区232户业主起诉要求撤销《和解协议》,本案一审判决撤销业主委员会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和解协议》。房地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合肥中院二审认为,育才业委会部分放弃共有权利的决定超越了其法定职责范围,受侵害的业主基于法律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遂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官点评:
业主撤销权诉讼开辟了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被侵害后的司法救济途径,已成为一种物权法的新类型案件。通过该案的审理,依法维护了业主的财产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广大业主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权威,也为今后业主依法维权树立了坚定的信心。
十大案例
●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受贿案●合肥“房叔”方广云系列贪腐案●百氏情缘非法集资案●王丽娟等组织、领导传销案●育才花园小区业主维权案●安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张震诉合肥一中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水墨兰庭保安杀人案●圣宇房地产公司与巢湖福彩中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湖北“周黑鸭”合肥打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