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官员、名人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而获得减刑的现象已屡见报端。记者调查暗访多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发现,部分机构在其网站上明确标明为监狱服刑人员提供发明申请专利减刑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为服刑人员量身定制发明成果。对不同的监狱、不同的服刑人员还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的服务。(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而“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减刑。
犯罪分子中也有形形色色的人才,有些人鼓捣出一些很有价值的发明创造,这并不奇怪。更何况,法律规定发明与立功减刑挂钩,还是具有相当诱惑力的。我们并不排除个别落马官员基于对某一项事业的热爱,也能搞出一些发明,但对于绝大多数落马官员而言,因为过去一直为官从政,往往是缺乏基本的科学素养与能力,若说有那么多官员入监后纷纷成为“发明家”,这不得不令人生疑。
一些研发、申请专利网上,有专为监狱服刑人员提供发明申请专利减刑的服务,且明码标价,量身定做。有卖方,必有市场。也就是说,当下的“监狱发明家”已成产业链,其具体指向就是通过弄虚作假,给服刑的官员减刑。这一方面会让一些入狱官员逃避监狱改造,另一方面也人为制造了社会不公。
表面看,“监狱发明”让一些弄虚作假的入狱官员成功减刑,与法律存在一些漏洞有关。但更重要的,其实与司法腐败有关。“监狱发明家”之所以成为产业链,其背后注定离不开监狱方甚至审判机关的“媾合”,否则,这条减刑路径是根本行不通的。由此可见,一些入狱官员成为“监狱发明家”,凭借的不是过人的智慧、能力和心血,而是由金钱、权力、关系糅杂在一起的权钱交易。
查处弄虚作假的“监狱发明家”,焦点不在发明本身,而是其背后的产业链,尤其要查处权钱交易和司法腐败。唯有如此,才能彻底阻断个别入狱官员逃避刑罚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