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羊年春节仅有一个月,年夜饭预订火爆。不过,很多酒店指定的年夜饭“套餐”,让市民觉得“不应该”,且与“禁止设最低消费”的禁令不符。市场星报记者经调查发现,合肥这类借“套餐”设最低消费的现象,目前并不鲜见。
记者 丁林
市民退订3000元年夜饭
去年12月,省城张先生就开始考虑大家庭年夜饭的事。因为是家中老大,几乎每年的年夜饭都由张先生来安排。
羊年的年夜饭,张先生计划在自家附近找个地儿。一个月前,他去省城北一环某酒楼咨询,并口头与该酒店负责人约定了一桌3000元的年夜饭。
然而,几天后,张先生觉得,3000元一桌的年夜饭着实有点浪费,最关键的是,这个价位是该酒楼平时价格的一倍。
“正常时间10多人在同样大小的包厢用餐,最多也不会超过1500元。”一番考虑之后,张先生致电该酒楼负责人,退订了口头约好的年夜饭。
故事
订年夜饭只能选套餐
张先生退订年夜饭,除了嫌价格稍高外,另一方面就是对这桌饭菜质量的不确定性,“因为是指定的套餐,并不知道会给我们上什么菜。”
其实,不光是张先生接触的酒楼,市场星报记者了解到,省城多数酒店预订年夜饭只能选择套餐。
市场星报记者以消费者名义咨询了省城安庆路与长丰路交口新梦都大酒店,工作人员介绍,“年三十”晚上酒店的年夜饭包厢已经预订完了,现在剩下的只有为数不多的中午用餐包厢以及大厅。
而以包厢为例,用餐时只可以选择价格不等的套餐,比如2888元的以及3888元的。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当日消费者用餐时可换两个同等价位的菜品。
沿河路上的酒店“会宾楼”的工作人员表示,年夜饭用餐只能预订套餐,如果消费者对部分菜品不够满意,可以有调换两个菜品的权限,“但,套餐的费用是不变的,2000元一桌”。
在长江西路一家酒店大门口,张贴着预订年夜饭的广告单,其中阖家欢乐宴1288元、五福临门宴1688元、鸿运升腾宴2288元。
现象
“我们不能自己点餐吗?不然不就成了变相的最低消费?”面对这样的疑问,合肥沿河路某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年夜饭都是提前准备的,年三十当天用餐的人数会很多,如果散点,备料等很有可能跟不上。
位于省城南一环与合作化路交口某酒店负责人吴经理,对此解释称,事实上,酒店也不想被戴上设置“最低消费”的帽子,但实际问题是,“年三十”用餐的人数会很多,会带来很大的服务压力,且配菜原料如果按照平时点餐来,也不一定能够准备齐全。
“如果每桌都自己单独点餐,首先服务人员不够,特别是年底,此外点菜也将花费不少时间。”吴经理表示,总而言之,设置套餐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也想节约消费者等菜的时间。
提高效率,减少等菜时间
解释
1、消协:系变相“最低消费”
合肥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年夜饭只能预订套餐,且执行套餐价,虽然说是商家的自主行为,但其性质与设置最低消费无异,系变相“最低消费”。
2、律师:年夜饭套餐不合法理
省城一家律师事务所唐律师认为,餐饮企业年夜饭只提供套餐服务,让消费者没有办法选择其他菜品,等于是一种强制性的消费,的确不合法理。
“它(套餐服务)违背了消费者和餐饮企业之间的一般约定。”唐律师称,这个约定就是餐饮企业不能限制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口味菜品的权利。同时,唐律师也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套餐吃不完可“打包”带走
针对年夜饭只能选择套餐一事,不少市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市民王女士认为,商家以套餐方式设立年夜饭,让消费者在传统佳节感觉很不舒服,其中,套餐中还规定了菜品的数量,无形之中与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念相悖。
不过,家住临泉中路的陈女士“想得挺开”:一年到头,家里人,特别还有老人在,大家一起吃年夜饭就图个团圆、快乐,其实太过于计较也没有必要,酒店为了赚钱也没有办法,“你想想,我们都在吃团圆饭,他们还在给我们服务。”
市场星报记者在走访中,也听到了不少理性的声音:套餐提供的菜品,如果真的吃不完,可以打包带回家,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建议
相关法规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十二条)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处罚:(第二十一条)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