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记者1月15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针对企业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出台了新的改革意见。今后,论文数量、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评职称时可能降低要求。
适当减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数量
据悉,我省将修订标准条件,遵循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使用规律,进一步修订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标准条件。
工程施工、科学研究、制造工艺等岗位能力评价标准充分体现企业中从事技术创新、技术应用、技术推广等岗位人员的工作特点;奖项、荣誉等评价条件强调实际贡献,体现企业人才解决实际难题、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的能力;注重论文质量,适当减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数量要求;将职业诚信纳入评价标准。
另外,有突出贡献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放宽企业专技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要求
我省将创新评价方式,根据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特点、岗位要求和专业属性,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探索专业考试、面试答辩、现场考察、考核认定等评价手段的运用,客观、充分地反映企业人才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针对不同类型企业、不同类别的人员,可采取各种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努力提高企业人才评价质量。对企业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可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
改革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开展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改革试点,适当放宽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对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要求。适时出台改革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政策。
职称评审将向民营企业覆盖
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起,3年内逐步将在非公经济组织开展的建设工程类、民营科技类职称评审,以及各地自行组织开展的针对特定群体的非社会化职称评审,纳入全省专业技术职称体系进行社会化评审。
对过去按规定已取得非公经济组织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继续有效。本着个人自愿原则,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也可申请认定或转评同系列相应级别社会化专业技术资格,换发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在鼓励职称评价与使用衔接方面,我省将引导企业结合资质认定、事业发展等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实现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价结果与企业招聘、考核、晋升、聘用等环节相衔接,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