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痴狂 女会计挪用300余万“养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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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痴狂 女会计挪用300余万“养男友”
原合肥市商务局财务出纳会计陶某某与男友涉嫌挪用公款罪将受审
蜀刑 记者 马冰璐
 

陶某某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和男友一起身陷囹圄。 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获悉,原合肥市商务局财务出纳会计陶某某和男友陈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将于下周三出庭受审。

青梅竹马被拆散,一直保持来往

陶某某,女,30岁,案发前为合肥市商务局财务出纳会计;陈某,28岁,案发前为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年龄相差仅两岁的两人从小就认识,可谓“青梅竹马”。

长大后,两人互有好感,但因长辈反对,最终未能走到一起,但两人一直保持来往。

挪用党费供男友使用

对于男友陈某,陶某某一直非常上心,2010年六、七月份,她得知陈某遇车祸需赔偿后,利用自己担任合肥市商务局出纳会计,经手管理财务之便利,将收取的党费38976.20元挪出给陈某使用。

地级巢湖市撤销时,她以巢湖市商务局所移交现金26113.96元及本人现金,冲抵了该笔挪用款项,而所挪用的公款26113.96元至今未归还。

先后挪用公款317万

初尝甜头后,陈某越发胆大,2010年12月~2014年4月4日期间,他对陶某某谎称炒股或退股金,通过会面、电话、QQ、飞信、短信等方式与她商量,要求她挪用公款供自己使用。

对他言听计从的陶某某随即利用其经管合肥市商务局财务之便利,以虚设陈某工资“吃空饷”,提高本人工资额、提现存现、转账等方式,先后挪用公款共计317万多元。拿到赃款后,陈某一掷千金,先后在合肥购买了两套房产。

300万供男友使用

案发前不久,得知上级单位审计财务账目,心虚的陶某某十分害怕,便让陈某赶紧把钱还上,为此,两人还商量了对策,但很快东窗事发。

去年7月15日下午,陶某某向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伙同陈某挪用公款的事实。次日上午,陈某主动向所在单位投案,后被检察机关带回。归案后,陈某亲属已代为退赔赃款90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陶某某身为国家机关财务管理人员,与陈某共谋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公款共计317万多元,其中,供陈某使用300万余元,余款被其单独使用,数额均属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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