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心情抑郁,竟将恨意对准了年仅3岁的无辜孩童。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姜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获刑8年。
2014年5月10日早上9点,家住凤台县朱马店镇的刘某正在家门口筛油菜籽,此时一辆出租车在家门口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一个拎着行李的男人,刘某一看,正是一年前离家出走的亲外甥姜某。刘某拉着3岁的孙子小宇将姜某迎进门,随后去烧水给姜某泡茶,将小宇留在了客厅内。
姜某看着在一边玩耍的小宇发愣,恍惚中觉得小宇像极了和自己有过节的一个同事,一种复杂的情绪在心里萌生:几年前自己离婚,在工厂里被别人欺负,生活中处处让他感到不公,他越看越气,感觉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喊:“杀了他!”
姜某起身走到小宇身后,从后面抱住了小宇,稚嫩的小宇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本能地“啊”了一声就被一只大手捂住了口鼻,脖子也被姜某狠狠掐住,小宇的身体慢慢瘫软下来。危急时刻,烧完水的奶奶刘某赶来,从姜某手中抢过孩子逃出门外。
经抢救,小宇渐渐苏醒,姜某却傻傻地坐在屋里板凳上发愣,后被民警带走。经司法鉴定,姜某患有抑郁症,在案发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