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记者获悉,省司法厅联合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保障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依法调查取证,解决律师行业长期强烈反映的难以查询公民户籍登记信息问题。
通知中明确要求,执业律师因所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可以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到被查询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查询当事人户籍登记资料,由公安派出所书面提供被查询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照片、所属派出所等八项户籍静态信息。
对于所查询的公民户籍登记资料,应当依法合理使用,不得泄露有关人员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