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全国发生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近期,合肥市各级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联合,对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月以来,全市已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604家,关停违法企业23家,治理“三合一”场所82家,工商部门取缔违法企业52家,安监部门查处违规使用氨制冷企业2家,有效整治了一批火灾隐患企业。
专项治理行动分两个阶段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对现有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坚决遏制和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专项治理总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4年12月上旬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至2015年底,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30人以上均纳入治理范围
此次行动整治的重点是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纺织、制鞋、制衣、玩具加工、电子加工、食品加工、农产品加工、日用百货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根据行动部署要求,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非法违法建筑,各县(市、区)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不积极、进度缓慢的单位,属地政府必须督办落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地方政府将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连片、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当地政府应当确定为区域性火灾隐患,组织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
逾期不改将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据悉,从一月份以来,全市已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604家,关停违法企业23家,治理“三合一”场所82家,工商部门取缔违法企业52家,安监部门查处违规使用氨制冷企业2家,有效整治了一批火灾隐患企业。
同时,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发改、工信、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火灾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