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成龙之子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自2014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据此推算,房祖名有望回家春节。 星报综合
回顾:吸食大麻8年之久
庭上,房祖名称自愿认罪,并表示,“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宽恕和原谅。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公诉人在起诉过程中认为房祖名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且认罪态度一直较高,建议减轻处罚。
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与柯震东因涉嫌吸毒被抓获,警方在房祖名住所内搜到100多克大麻。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柯震东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14天。房祖名交代称,自己吸食大麻的历史已经有8年之久,首次吸毒地点在荷兰。柯震东则有两年吸毒史,第一次吸毒正是在房祖名家中。
细节:容留女星在家中吸毒
法庭上,房祖名自愿认罪,并透露吸毒细节称:几次吸食大麻地点都是在NAGA上院家中的洗手间内,从2008年开始,只要他来北京,就住在NAGA上院的家里,而毒品都是助理孙某帮他购买的。
同时,房祖名坦承曾一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其中3次是柯震东,“2012年中旬一次,2014年7月一次,8月13日一次,都在家里房间和洗手间。”还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晓楠(洛诗)吸毒,时间是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