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星级记者 张华玮) 去年年末,在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第七次联席会议上,安徽、上海、江苏、浙江、宁波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了《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合作备忘录》。市场星报记者昨日获悉,初步预计从今年年初开始,除了一些有特殊规定的产品外,长三角区域内采取直通放行模式的出口货物,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不再实施口岸二次查验。
今后,进口货物实施“通报、通检、通放”的一体化模式,进口企业可自行选择进境口岸或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查验、放行手续。
市场星报记者获悉,我省每年经检验检疫的进出口货物约有60%以上从上海口岸通关,20%左右从江苏口岸通关。实施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后,我省出口的商品可以享受“直通放行”的优惠待遇,进口商品可以以“通报、通检、通放”的一体化模式办理通关手续。
据初步估算,一体化模式可为企业节省通关成本20%~30%,可降低物流成本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