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规定,全省各地停止在成品油批发、销售环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停止征收后,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省政府提出,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停止征收的规定,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征收。对不按规定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的,各级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各地将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权限有关规定,结合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对违规自行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进行清理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