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4年2月20日晚,常合高速马鞍山段发生一起9死2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本报曾报道)。日前,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肇事司机、挂靠单位、保险公司等连带赔偿40余名受害人及其亲属共计近700万元。
2014年2月20日23时许,倪某驾驶江苏牌照小型普通客车沿常合高速由西往东行驶至马鞍山市辖区15km+400m附近时,与前方李某驾驶的由东往西倒车行驶同为江苏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上9名乘坐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其中一人重伤)、两车受损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亲属40余人分别向马鞍山市雨山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案件涉众、索赔金额巨大,且受害人亲属情绪不稳,法院安排资深法官主审,制定突发状况预案,并组织精干力量为案件提供保障,确保案件公正、公平、高效审理。一个多月时间,法院克服案件绝大多数当事人身处外地送达不便、肇事司机被刑事羁押必须有办案部门协助提审等诸多困难,在开庭条件允许后第一时间安排庭审,制作文书,宣判送达,一审判决肇事司机、挂靠单位、保险公司等连带赔偿40余名受害人及其亲属共计近700万元,现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