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1月4日,记者从四川达州市相关部门获悉,2014年12月31日下午,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川省雅安市原市委书记徐孟加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被告人徐孟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受贿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9年5月至2013年11月期间,被告人徐孟加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其胞兄徐某某(另案处理)先后收受海南、四川等多家企业、公司给予的提成款、公司干股、车辆等财物价值人民币548万元(其中未遂150万元)。期间,徐孟加在该市名山县(现名山区)陈家坝国有土地出让等多个开发项目中,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
鉴于徐孟加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其受贿的赃款已扣押在案,且司法机关已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1300万元,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3年4月20日芦山地震发生后,央视连线雅安原市委书记徐孟加,在徐孟加开始历数四川省党政军领导奔赴地震灾区情况时,央视主播打断说:这个我们可能比你知道的多些,说说现在采取了哪些措施吧。这一视频传到网上,徐孟加饱受“说套话”以及“溜须拍马”的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