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公布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两家单位的多项职责取消、调整或加强。
根据中央批准的安徽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设立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按照规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146名。其中:主任(兼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名、副主任6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副主任兼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纪检组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50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挂省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设17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112名。其中:局长(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省版权局副局长),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42名。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加挂安徽省版权局牌子,在著作权管理上,以安徽省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1.将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2.取消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全省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等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
3.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将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取消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审核职责,工作由相关协会承担。
2.取消报纸、期刊综合质量评估职责,工作分别由省报业协会和省期刊协会承担。
3.取消调控书号总量的职责。创新书号管理方式,规范书号使用,遏制违规行为。
4.取消管理广播剧的职责。
5.取消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职责,工作由相关协会、学会承担。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地方标准制定。
3.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1.加强组织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繁荣发展。
2.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
3.加强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4.加强对全省数字出版以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
5.加强全省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大反侵权盗版工作力度。
6.加强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工作。
7.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