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刘兴勇 记者 曹开发) 2014年12月31日,宁国市民王先生来到市区一家银行给朋友汇钱。其来到ATM自动存取款机前,将2500元现金放进入钞口,输入朋友的卡号后,刚好接了一个电话,于是就忘记最后一步按“确认”键,打着电话就走了。过了一会儿,朋友给王先生打电话,告诉他钱还没到账,王先生赶紧回到银行,但发现钱已经没有了。
宁国西津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银行,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王先生离开后,一女子来到取款机前将钱拿走了。通过联系,该女子表示,自己准备取钱,哪知刚将银行卡插进去就吐出来2500元,以为是自己卡里的钱,于是就将钱取走了。该女子在民警的提示下查询了取款记录,确认是误取别人钱,随后将误取的钱交给民警返还给了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