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强震将成常态 稳健布局改革题材
牛市中投资者 最易犯的错误
注册制改革两方案浮现
股指高位震荡 个股两极分化
新常态 新思维 新起点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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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与核准制并非完全对立
注册制改革两方案浮现

李超
 

有关部门人士和专家27日在第五届“上证法治论坛”上表示,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要求的法律框架亟待完善,而完善立法必须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出发,对现有的资本市场立法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证券法》的修改应遵循科学立法原则,推进证券市场公正执法和科学立法,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资本市场的基础功能,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与秩序,并坚持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关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进展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透露,目前的研究意见主要有两种方案:一种是维持由证监会注册审核,交易所进行上市审核的模式;一种是由交易所审核上市申请,向证监会注册生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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