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除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外的其余13个地级城市,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至此,我省16个地级城市,提前一年执行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我省合肥市于2013年1月1日,芜湖和马鞍山市于2014年1月1日已开始执行新标准。其余13个地级城市也将加入,2015年1月1日起,社会公众可登录安徽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查阅全省16个地级城市68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实时数据。
为了方便社会公众及时查询空气质量信息,省环保厅开发了免费的“安徽省城市空气质量手机发布系统”,手机用户可自行下载使用。软件下载及安装方式:苹果IOS系统和Android系统移动终端登录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网站(www.aepb.gov.cn)上的“安徽省城市空气质量手机发布系统”下载安装。
与原来发布的空气质量信息相比,将日报周期从原来的前一日12:00到当日12:00,修改为0点到24点;在监测项目上,由原来的3项变为6项,更能准确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在发布的时间上,发布监测指标的实时浓度,通过每一整点时刻发布各监测点位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和AQI指数,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在发布的内容上,强调对公众健康的指引,为公众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
据悉,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有利于消除公众主观感受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全省16个地级城市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标志着我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网络初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