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市每年的涉企涉民科室评议都是备受关注的一项评议。之所以受关注,是因为有人为此要掉“乌纱帽”。12月26日,今年的科室评议结束。“最差科室”的“头头”会不会被免职?近两天,不少漯河市民在讨论今年的这次评议。(12月29日《大河报》)
从形式上看,以民意评选“最差科室”值得点赞。这就如同有网友所点评的,“就得这么干,让为老百姓着想的科室受到表彰,让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的科室受到处罚。”
漯河市今年开展的涉企涉民科室评议,参加评议的700名代表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从业者、网民等14个层面;评议对象是46个市直部门、驻漯单位的119个内设科室、二级机构和驻市辖区单位。如果每一位评议代表都能用好手中的那张票,全面、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一个单位或部门的从政能力和机关作风,并能凭此奖优罚劣,这当然是好事。但值得商榷的是,不管评议代表从事什么行业、担任什么职务,面对几十、上百个评议对象,他们对其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作风等工作内容,到底知晓、了解多少呢?恐怕是寥寥无几。也就是说,有不少评议代表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具体工作内容都不熟悉,由此而评选出来的所谓“最差科室”,到底能有多大的可信度和公正性?
类似这种“最差科室”评选,表面上看轰轰烈烈,彰显出民意。实际上,这更像是一种“形象工程”,因为这种评选具有很强的偶然性,甚至会误伤一些单位和部门,当然也就难以服众,甚至会让上级部门进退两难,即民意评选与领导认知出现巨大分歧时,“最差科室”的“头头”会不会被免职?啥时候被免?坊间纷纷猜测,恐怕就是明证。
每逢年底,一些地方总是喜欢评选×ד最差”单位,依此敦促机关改作风,更好地服务民生。一个单位或部门好还是差,民意当然不可或缺,关键在于如何体现民意。窃认为,民意应该体现在平时,体现在具体案例上。比如,有评议权的部门可以畅通举报途径,百姓到哪个部门办事,一旦遭遇服务差、效率低等问题,就能及时投诉。如此,既能督促被投诉单位及时整改,又能到年终时,哪个科室“最差”,可谓是一览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