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孙文庆 记者 曹开发) 宣城马某急需资金归还巨额外债,谎称与县长交好,以帮助解决土地赔偿款为名实施诈骗,并多次冒用县长身份。近日,宣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2013年4月,被告人马某因外欠巨额外债,急需资金归还,获悉某公司与某县政府存在土地赔偿纠纷后,以为该公司可依法获得赔偿款。因其丈夫梁某与该公司总经理彭某系好友,马某遂产生以帮助解决纠纷为由骗取彭某100万元意图。
马某对丈夫梁某谎称其与该县县长葛某关系交好,同时虚构了葛某需借款100万元,且葛某承诺帮助解决该公司赔偿款事宜的事实。于是,梁某转告彭某可帮助解决赔偿款问题,彭某信以为真,同意提供100万元,并表示只要赔偿款到位,该100万元无需归还。
2013年5月3日,马某夫妻到该公司彭某住处取走100万元。此后,彭某因多次通过梁某催问赔偿款解决情况,马某便办理一张手机卡号,冒用县长葛某身份与梁某收发手机短信欺骗梁某、彭某,使彭某相信县长在帮忙解决问题。
2013年12月,该县政府明确取消该公司补偿申请并追究其违约责任。2014年3月,彭某得知后多次索要100万元无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至案发前,马某将该100万元分别用于归还个人、家庭及其公司经营债务。2014年5月27日,马某丈夫代为退还100万元,彭某出具书面材料予以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