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无钱上网,21岁的肥西小伙李某在夜间撬开肥西某单位的大门,盗窃十几部全新的苹果手机和7800元现金后逃离。为快速套现,李某以每部手机10元的价格销赃。昨日,记者从肥西县公安局责任区刑警队获悉,因分别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李某、张某被刑事拘留。
李某无业,最大的乐趣就是去网吧上网。11月3日凌晨,身无分文的李某因无钱上网,窜至肥西县严店乡某单位门口,撬开该单位卷闸门,在展示柜台中盗走多部手机,从保险柜里盗走7800元现金。后以每部手机10元的价格卖给肥西上派镇从事废品收购的张某。
半个多月后,李某见无人追查,偷来的现金又被花光,11月28日凌晨,他再次来到之前偷盗的单位,用同样的方法偷盗。作案后,李某将所盗的手机、移动电源等以每样1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12月14日,他又来到该单位作案,被守候多时的辖区民警当场抓获。归案后,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几天后,张某被警方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分别因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