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桩涉嫌利用POS机套现的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陈某伙同其父陈某某、其妻徐某等人利用注册或者虚构的33家商户,先后申领12台POS机为信用卡持有人套现养卡,涉案金额累计达9700余万,非法获利50余万元。
2012年,福建小伙陈某来到马鞍山打拼。经一番努力,他在雨山区开设了一家美容美发店,生意尚可。
城市的灯红酒绿很快使得陈某迷失了自己,他逐渐厌倦了早出晚归的辛苦工作,转而寻找快速发家的“好门路”。“精明”的他发现,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使用信用卡取现功能以解燃眉之急的人越来越多,这其中蕴含无限“商机”——自己可以帮助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取现,同时向持卡人收取一定费用,而该费用一般低于信用卡取现时银行所收的利息,这样持卡人省了钱,自己又赚了钱,实现“双赢”。
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陈某伙同父亲陈某某、妻子徐某等人,先后注册或虚构了33家商户,向某商业银行及上海、北京、云南、深圳等地数家支付公司申领了12台POS机,采用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现、养卡,收取佣金。截至案发,涉案信用卡已达80余张,陈某等人非法获利50余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