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集盗窃、销售“一条龙”的盗车犯罪团伙进行了集中宣判,23人分别领刑。
2012年四五月份,陈某某(外号“落子”)和同居的小三武某在出租房内放上了一台赌博机,两人每天都能赚几百元。后来,有人没钱,就用偷窃来的摩托车跟“落子”抵账。“落子”感觉这个钱好挣,就慢慢开始收购偷来的摩托车。为了能让更多的人来赌钱,“落子”又心生一计,弄来冰毒向玩的社会青年贩卖,打爆机可以免费“奖励”冰毒,输了钱也同样会受到“落子”的特别款待。
赌博、吸毒,这些经常上门的“熟客”慢慢有不少人都欠了“落子”的账。没钱,手又痒,这可急煞了这些人,“落子”一边催着账,一边漫不经心地向众人透露出自己可以回收偷来的摩托车。经“落子”的提点介绍,外号“大头”、“车子”、“小虎”等年轻人聚集到一起,跟着“落子”介绍的师傅杨某做起了偷车贼,在淮南市、颍上县、寿县等地短短几个月里作案70余起。
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落子”被判有期徒刑15年,武某被判有期徒刑9年,“大头”、“车子”等1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4年5个月不等的刑罚。7人因收买偷盗来的摩托车,被认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