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星级记者 俞宝强) 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2015年1月5日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
市民如有建议,可邮件寄送至地址为:“合肥市屯溪路435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或电子信箱:lucf105@qq.com。联系电话:0551-63608970,6360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