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市场星报记者昨日获悉,为规范治安案件的查处,保障公安机关准确、适当行使处罚权,省公安厅日前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公安机关部分治安案件查处标准》。
在此之前,2009年3月31日,省公安厅曾印发《安徽省公安机关部分治安案件查处标准(试行)》。内容主要是在治安案件的查处过程中,避免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滥用处罚权和量罚失当,就“情节较重”、“情节较轻”、“一般处罚”的不同情形予以界定。
近年来,安徽省治安案件的发案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原查处标准有些内容已不符合执法实际需要。省公安厅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市公安机关及厅直各单位意见,反复组织修改,并报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形成《安徽省公安机关部分治安案件查处标准》。标准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的151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过罚相当原则,结合执法实际,对实践中常见、立案查处量较多的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制定裁量标准,使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幅度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