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蜀山区几所民办学校的5553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通过“民生专户”收到学杂费的减免费用,家庭经济困难的308名寄宿生还将另外收到生活费的补助。据了解,2014年秋季蜀山区民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1403895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76625元已经全部下发。
蜀山区实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蜀山区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学生都可以享受到。农村民办学校小学生享受每年625元的减免,初中生享受每年825元的减免,城市民办学校享受每年330元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