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上午,黄山市房管局原局长杨惠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黄山中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惠忠在担任黄山市房管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兼任黄山市旧城改造指挥部成员、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6.5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