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安监局在全县烟花爆竹经营户更换经营许可证期间,对全县1120户经营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户收取260元培训费及200元保险费。据称,培训仅两个小时,内容为领导讲话。
安徽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称,收费必须经过核准,明目要清楚,培训中不能加收保险费。
反映:培训加收保险费,每户收460元
近日,潜山县烟花爆竹经营户余先生反映称,2014年9月13日,潜山县安监局组织牵头在塔畈乡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收取260元培训费,200元保险费,共计460元,并提供了相关收据。
余先生告诉市场星报记者,整个培训只进行了两个小时,内容为相关领导讲话。
安监局:不需要许可,只要有备案就行
据市场星报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潜山县安监局在2014年9月2日对该县各乡镇政府下文,要求对经营户进行培训,涉及到17个乡镇(含城区)1120户。
此外,潜山县物价局曾在2010年下文核准安全生产人员培训收费标准,但有效期为一年;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所具有的资质证书早已过期,证书有效期为2010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6日。
市场星报记者采访了潜山县安监局华副局长,其称培训是通过该县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进行的,按规定来说,培训是48小时,六天时间,如果将一千多户集中培训,不太现实,所以时间短,否则“搞的劳民伤财”。对于保险费问题,华副局长称,人身要买责任险,本来是1000多块钱,国家也有相关规定。
潜山县安监局徐局长说,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是有备案的,不需要许可,只要有备案就可以。
省安监局:培训不能加收保险费
安徽省安监局人事教育处王处长告诉市场星报记者,烟花爆竹经营户要经过教育培训,潜山县如果只培训两个小时,时间过短违反了有关规定。
收费标准是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但培训中不能收保险费,保险费由其他部门收取。“肯定是要核准,收费要有依据,收费明目要列清楚。”王处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