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吃吃喝喝,老百姓指指点点,干群离心离德。似乎是很多地方基层农村难以根治的“弊病”之一。而在肥西县柿树岗乡,却通过在各村居设立“廉政食堂”圆满解决了这一问题,村干部吃得安心,村民看得放心,干群关系舒心。
不得额外开支
“蔬菜是我们村部后面菜地种的,腊肉和香肠都是我们自己腌的,蛋是家养的鸡生的。”双龙社区的主任指着午餐的四菜一汤介绍着,又指着一边腼腆的妇女主任说:“这就是我们的大厨。”这样荤素搭配的四菜一汤,不会超过五十元成本,但要是在饭店,至少要二百多元。
不能想吃就吃
“村居‘廉政食堂’是为公务接待提供场所,绝不是谁都可以吃,更不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该乡纪委工作人员展示了一份村居“廉政食堂”的管理细则,上面明文规定:无公务接待不得开伙,公务接待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不得馈赠土产,人均标准不得超过50元,陪同人员不得超过来人的三分之一。
这份管理细则还特别界定了公务活动范围:只有跨乡域的公务活动才可以接待,本乡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接待。
不是吃完就了
上个月接待了谁,接待的事由是什么,接待花费了多少,谁陪同了。一项项,一笔笔,每个月初都必须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如果村民对某些内容产生疑虑,就由村监委向村“两委”发起质询,要求村“两委”进一步详细解释清楚。如果解释不清,村“两委”成员要自掏腰包补上款项。
不仅如此,每月的接待情况还要向乡纪委汇报备案,一旦出现不正常的大额度,乡纪委就会对该村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启动预警机制,发现问题严惩不贷。
“建设廉政食堂,既是落实八项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的具体举措,各村居廉政食堂建成以来,政府非生产性开支大幅降低,干群关系不断和谐紧密,更多的资金和精力都投向村级各项建设,各村居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好气象。”该乡纪委书记孟言斌这样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