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天,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公布该区水镇乡原乡长陈平任职期间挪用公款、套取专项资金等8项问题,内容显示涉及问题资金560余万元。律师称,其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涉及问题资金500多万元
公告内容显示,陈平于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套取五保集中供养专项资金14.5万元,违反了《安徽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时,使用不合规票据支付费用16.8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
公告称,陈平还涉及挪用资金约153.8万元,这笔款项包括挪用专项资金114万元,挪用三资资金约40万元。此外,超标准列支招待费48.5万元,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拆迁补偿款112.8万元,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支付费用13.5万元,支付工程款170万元,支出手续不健全,缺少工程监督审计,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0.4万元。
律师称其行为或构成犯罪
昨天,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一位工作人员向市场星报记者证实,陈平自2010年3月任永镇乡乡长,2014年2月底离任。随后,市场星报记者致电宿州市埇桥区纪委,其表示目前纪委尚未接到上述材料。涉事乡政府表示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永镇乡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制定了《永镇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制度》。
“从审计部门公布的材料情况来看,这名乡长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甚至数罪并罚。”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万东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