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虽已离婚,可前儿媳拒不搬走,依然强行住在公公所有的房屋生活。在多次报警无效的情况下,公公不堪打扰,被逼着搬走在外租房生活,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儿媳返还被其占有的房屋。12月3日,记者获悉,该案已在庐江县法院审结。
陈某是安徽某监狱机关的员工,退休后在庐江县城购买一套房屋,与儿子小陈、媳妇金某、孙子一家人在一起生活。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上的登记行为均为陈某所有。
今年7月份,小陈和金某离婚。然而,离婚后,金某不愿意离开,强行占有陈某所有的房屋居住生活。期间,陈某多次报警,但无任何结果。
因不堪其扰,陈某被逼着搬走在外租房生活。万般无奈之下,陈某向庐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金某腾让并返还被其占有的房屋。
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涉案房屋属于原告所有,则原告享有对其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被告与原告之子离婚后,已无理由在原告所有的涉案房屋居住生活。因此,金某在陈某要求其搬出腾让后仍不搬出并腾让房屋,侵犯了陈某的合法权益。
最终,金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自行搬出了该涉案房屋并交还给陈某,陈某也提出了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