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实情变更民族 拟追刑责
据《法制晚报》报道 昨天上午,国家民委、公安部共同研究制定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民隐瞒真实情况,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变更民族成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稿中的“民族成份”,是指在户口登记中填写的经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适用本办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和华侨除外)。新增人口的父母是不同民族的,应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予以确认并登记。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意见稿规定,公民隐瞒真实情况,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民族事务部门应当撤销审批意见,公安部门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通报相关部门收回该公民依据虚假民族成份享受的相关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国人入中国国籍民族应登记为原国籍名。
男子持枪劫运钞车搬不动大袋现金被抓
据中新社电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官方微博消息,近日,辽宁葫芦岛市某银行运钞车遭劫,劫匪开枪击伤一名运钞车解款员后,拖着一个钱袋就往外跑。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钱袋非常重,劫匪费劲力气也没能将这一大包现金带走,最终被赶来的警员击伤并制服。
张曙光情妇罗菲受贿198万被判5年
据中新社电 铁道部窝案又一人被判刑,记者昨日获悉,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罗菲被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即由取保候审状态转为收监。
2013年11月7日,罗菲在二中院出庭受审,当时检方指控其掩饰、隐瞒张曙光受贿犯罪所得共计198万余元,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罗菲当庭认罪。在受审一年后,二中院一审判决更改其罪名为受贿罪。目前,罗菲还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