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社区18位老人共同志愿捐献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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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社区18位老人共同志愿捐献遗体
他们老了,他们笑着把自己“捐”出去了
王丽 解琛 堂所 记者 李皖婷 文/图
张志良、沈佩珍夫妇展示他们的志愿捐献遗体荣誉证书
 

“你确定自己是自愿捐献遗体吗?”“我确定。”昨天上午,78岁的余能秀填写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成为合肥市七里站街道二十埠社区第18位志愿捐献遗体的“英雄”。让人诧异的是,这18名志愿者几乎都来自327地质队大院,他们中有老党员,有地质工程总工程师,也有走遍全国的地质勘探和采矿工人,其中79岁的姚贵和老人已于今年9月离世,而他捐献遗体的心愿也得以完成。

为了把自己捐出去,他骑车在合肥找了一星期

NO.1 丁立长(男,79岁)

今年79岁的丁立长,是合肥市最早一批遗体捐献志愿者之一。

1956年,丁立长在上海参军时,就听在医科大学学医的同志介绍了我国医学研究和医疗方面遗体来源匮乏的情况。2002年他退休后,便决定捐献自己的遗体。

可是,由于当时安徽省遗体捐献中心尚未挂牌成立,丁立长经过多方奔走,一直没有找到正式的遗体接受部门。后来,还是在民政和红十字会等部门工作人员引导和帮助下,他骑着自行车在合肥足足转了一个星期,才找到即将挂牌成立的安徽遗体捐献中心安医大接受站,这才终于完成这个心愿。

除了捐献自己的遗体,丁立长还一直积极宣传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志愿捐献。这些年来,在丁立长的动员下,他的10多名同事和亲友都成了遗体捐献志愿者。

NO.2 刘益荣(女,62岁)

62岁的刘益荣有一个智力残疾的女儿,40多年来,她一直不离不弃地照顾女儿。幸运的是,女儿一直都非常乖巧、听话,生活能够自理。

因为看到了隔壁的327地质队大院里这么多老人都志愿捐献遗体,刘益荣便也想在自己百年之后将遗体捐献给国家。“我没什么能报答国家的,等我百年后,希望我的遗体能用于医学研究或是救人一命,也算是我为国家做贡献了。”

2011年12月份,刘益荣在志愿捐赠遗体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咱不给孩子添负担,到时候,到大蜀山搞个森林葬,挺好的!”

NO.3 张志良(男,76岁)沈佩珍(女,73岁)

退休前,张志良是327地质队的地质员,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他看来,医学和地质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很早就有捐献遗体的打算。

让张志良欣慰的是,3个女儿都非常支持自己的决定。不仅自己志愿捐献遗体,张志良还动员老伴沈佩珍和自己一起捐献。张志良笑称,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现在做贡献也要一起。”

安医大遗体接受站常务副站长付杰:

“希望更多人能理解遗体捐献”

“遗体的用途主要有三个:医学教学、病理解剖和器官移植。捐献遗体对于支持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意义十分重大。比如对遗体进行病理解剖可以提高医学诊断及手术的成功率,使更多病人免受误诊之苦。”

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中心安医大遗体接受站常务副站长付杰介绍说,我省遗体捐献始于1973年,2002年,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安医大接受站正式挂牌成立,我省遗体捐献有了固定的接收部门,“捐献无门”的时代终于过去,我省的遗体捐献志愿者队伍迅速扩大。

2010年以后,我省每年约有400人成为新的遗体捐献志愿者,50人成功捐献。截至今年10月底,我省共有4000多人登记成为志愿者,320人成功捐献遗体。

新闻链接 志愿者捐献遗体(器官)的若干规定

一般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生前都可以办理遗体(器官)捐献手续,自然人死亡后其亲属一致同意捐献的也可以办理捐献手续。

有4种情况的遗体不能捐献。一是死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的;二是死者近亲属意见不统一的;三是非正常死亡的;四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必须火化的。

遗体接受站将严格认真地尊重捐献者生前的遗愿,并将遗体处理的情况通知捐献者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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