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阳县效能办在督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即时依法、依规追究失职渎职责任、用人失误失察责任、办事不力责任、效能低下责任等,使问责覆盖到党政管理各个环节;在日常督察工作中,坚持“三个一律”:凡是连续两个月未完成月度重点工作的,一律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凡是群众投诉或效能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追查到底;凡是对本单位效能建设抓得不力、群众反响强烈的,一律追查领导责任。
今年1~8月份,对重点工作督察中出现的责任心不强、工作思路不明、效率低下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对19名单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责令12名单位责任人在全县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进行表态发言;不定期派不同人员成立暗访组对各单位工作纪律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坚决问责。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督察督办80余次,下发督办通知书90余份,编发《凤阳效能督查》通报27期,通报批评单位22个(次);对矿山整治、环境整治、综治维稳等工作中出现的庸、懒、散、慢、乱、奢行为进行了严肃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诫勉谈话3人,责令作出检查24人,约谈10人,电视公开曝光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