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天,市场星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已在为《安徽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征求意见,12月5日前截止,一旦该办法正式通过,市民在遇到价格争议时,就可向县级以上的价格主管部门免费申请调解处理。
据了解,申请调解处理价格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另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部门收到《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申请书》后,应对申请书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价格争议调解由价格争议调解处理部门指定两名以上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专业性较强的价格争议调解,可以聘请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调解费用,所需经费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