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马中法 贾长山 记者 张发平) 含山县环峰镇方赵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将高压电力杆线改建工程转包给他人,将差额款项8万元据为己有;在协助镇政府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过程中,将重复报账的1.4万元私分。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赃等情节,近日,含山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